Luke/9

出自耶穌台灣
第八章 新經全集福音露稼傳
第九章
第十章


第九章 遣十二徒傳道、耶穌顯容、預言受難

1 耶穌召集十二徒,授以制魔治疾之權能,
2 遣其宣揚天主國,施醫濟眾,
3 囑曰「首途勿有所攜,毋杖毋囊,毋糧毋銀,毋二衣,
4 入一家居之,以至別時,勿輕徙,
5 有不爾納者,離時拂去足塵,以證其非。」
6 諸徒出,徧歷鄉村,傳布福音,隨處施醫。
7 分封王希祿,聞耶穌所行,疑不能决;蓋或謂如望復活,
8 或謂伊理藹顯現,亦有謂古先知再世者;
9 希祿則曰:「如望已為予所斬矣,則今茲所聞者,果何人耶?」意欲一覩其人。
10 宗徒返,向耶穌復命;耶穌率之,潛退至伯瑟德城;
11 為眾所悉,紛紛從之。耶穌欣然接納,為講天主國,需醫者醫之。
12 日既昃[1],十二子進謂耶穌曰:「盍遣眾散,俾往四鄉覓食投宿,此間乃荒涼之地也。」
13 耶穌曰:「爾予以食可耳。」對曰:「吾儕僅有五餅二魚,非往購辦,安能供斯眾?」
14 蓋當時人數不下五千,耶穌乃諭其徒曰:「令眾列坐,每列五十。」
15 諸徒如命使眾列坐。
16 耶穌乃持五餅二魚,仰天祈祝,剖而授徒,陳之眾前;
17 眾食且飽,拾餘屑得十二筐。
18 耶穌嘗燕居祈禱,諸徒與偕,耶穌問之曰:「眾人以予為誰?」
19 對曰:「施洗如望也,或則以為伊理藹也,亦有謂古先知再世者。」
20 耶穌曰:「顧爾曹以予為誰耶?」伯鐸祿曰:「天主基督也。」
21 耶穌嚴戒諸徒,勿以告人;
22 且曰人子尚須備嘗苦難,為長老、司祭、經生所棄,終且被害,第三日復活。
23 耶穌諭眾曰:「人欲從予,務宜克己,日負其十字架,而隨予後。
24 蓋欲自保其生者,反將失之,惟為予之故,而舍其生者,克保其生。
25 人即富有天下,而喪亡其真我,亦有何益?
26 蓋凡以予及吾道為恥者,則人子憑己威光,且憑聖父聖天神之威光,赫然臨格[2]時,亦必以其人為恥也。
27 予實語爾,現立於斯者,必有未嘗死味之前,得覩天主之國者矣。」
28 言後八日,耶穌伯鐸祿若望雅谷伯登山祈禱。
29 禱時,厥容頓改,厥衣潔白而生輝;
30 倏有二人,與耶穌語,是為摩西伊理藹
31 顯現於榮光之中,共論耶穌將在耶路撒冷致命遂[3]志之事。
32 是時,伯鐸祿及其伴,昏昏欲睡。比[4]醒,則見耶穌光采煥發,二人與之同立。
33 方二人將別,伯鐸祿耶穌曰:「夫子,吾儕在茲樂甚;容設三幄,一為爾,一為摩西,一為伊理藹。」伯鐸祿實不審[5]其所言也。
34 言猶未已,有彩雲一朵,蔭覆諸徒。諸徒身入雲中,不勝駭怖;
35 有音發自雲間,曰:「斯吾聖子,吾所欣悅,【註一】爾曹其聽從之!」
36 當斯音之發,惟見耶穌獨留,是時,諸徒猶謹守緘默,未以所見語人也。
37 翌日下山,眾人迎迓[6]
38 一人自人叢中呼曰:「夫子,祈爾垂顧吾兒!予惟此一子,
39 不幸中魔,忽焉狂呼,頓起痙攣,口流涎沫,鬼魔重創之,終莫之離,【註二】
40 曾求爾徒祛之,而若輩莫之能也。」
41 耶穌應曰:「噫!乏信乖戾之世代乎!予之偕爾容爾,將至何時?且引爾子來。」
42 童甫至,鬼復摔之倒地,痙攣益甚。耶穌訶斥邪魔,療童以歸諸其父。
43 眾人目擊天主宏能,莫不驚心動魄。
眾方稱羨其所行一切神蹟,耶穌獨告其徒曰:
44 「爾等其將此言深貯耳中!人子行將被付於人手矣!」
45 諸徒當時未達斯語,以其心尚有所蒙,故未解言旨,然亦不敢以問。
46 諸徒嘗起爭心,欲知同人孰為最大。
47 耶穌洞燭其意,乃攜一孩提至,使立己側,
48 而謂其徒曰:「凡以予名義納此小兒者,即納予,亦即納遣予者。蓋爾中最小者,斯為大矣。」
49 若望曰:「夫子,吾儕曾見一人,藉爾名以祛鬼魔;以其非吾黨中人,故禁之。」
50 耶穌曰:「毋禁!蓋不與爾相敵者,即附爾者也。」
51 耶穌昇天之期既近,遂毅然决然嚮往耶路撒冷
52 命使者前行。使者至色馬里村,為之預備,
53 邑人以其顯欲赴耶路撒冷也,不願予以接納;
54 厥徒雅谷伯若望覩此,乃曰:「!欲吾儕召天火下降,以焚其人乎?」
55 耶穌顧而斥之曰:「爾等不自知所具者是何精神!
56 人子之來,非以毀人,正欲濟人耳。」【註三】乃折往他村。
57 途次,有人謂耶穌曰:「任爾所之,吾願追隨。」
58 耶穌應之曰:「狐有丘,鳥有巢,人子獨無枕首地。」
59 又謂一人曰:「從予!」其人對曰:「,容吾先行歸葬吾父。」
60 耶穌曰:「任彼死者葬死者,爾但宣揚天主國。
61 又一人曰:「吾願從,第求許我別家人。」
62 耶穌曰:「手既扶犂,又後顧,不堪擔當天主國。」


附註

【註一】 「斯吾聖子、吾所欣擇」通俗拉丁譯本、及文 Martini 譯本、文 Crampon 譯本、與此譯文相同。其他譯本:如 Westminster Version, Revised Version, Clarandon Bible, Botte, Spencer, Parsh 等、俱為『斯吾聖子、吾所簡擇。』
【註二】 「鬼魔重創之、終莫之離。」通俗拉丁譯本文 Martini 譯本、文 Crampon 譯本、譯為「鬼魔重創之、始暫離之、」其他譯本如: Botte, Revised Version, Westminster Version, Clarandon Bible 則為『鬼魔重創之。猶難離之。』文 Spencer 譯本、與呂譯新約、則如此譯文「鬼魔重創之、終莫之離。」
【註三】 「爾等不自知所具者是何精神!蓋人子之來、非以毀人、正欲濟人耳。」文 Botte 譯本、文 Clarandon Bible, Westminster Version, Revised Version, 俱缺此數語,文 Spencer 譯本、文 Parsh 譯本、則存疑。Merk 希臘本亦缺之。通俗拉丁譯本文 Martini, 文 Crampon 譯本、則存之。


注釋

  1. ㄗㄜˋ:太陽向西傾斜。
  2. 格:至、來。
  3. ㄙㄨㄟˋ:成功、成就。
  4. ㄅㄧˋ:及、等到。
  5. ㄕㄣˇ:知道、明白、清楚;同「諗」、「讅」。
  6. ㄧㄚˋ:迎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