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alatians/5

出自耶穌台灣
第四章 新經全集聖葆樂致加拉太人書
第五章
第六章


第五章 真自由與聖神之妙果

1 基督之予吾人以解放也,其非欲吾人享受自由乎?故吾儕當確立不移,不宜妄自菲薄,復入奴隸之軛也。
2 葆樂剴切告爾,爾如承受割禮,則基督於爾為無益。
3 不寧惟是,凡承受割禮者,即有遵行全部律法之義務。
4 爾既欲求義於律法之中,則與基督絕緣,而自置於恩寵之外矣。
5 蓋吾人惟恃聖神而起信心,始有成義之望耳。
6 基督道中,受割與否,無關宏旨,亦惟興於仁而立於信而已矣。
7 曩者爾等兢兢業業,力行聖道,載欣載奔;今乃半途而廢,果受誰氏之阻礙乎?
8 此種影響,决非召爾者之原意。
9 些須之酵能醱全飥[1],此可慮也。
10 然吾托之靈,深信爾等心本無他。惟彼攪亂爾等之心靈者,無論其為何人,吾知其罪案已定,而不可倖免矣。
11 兄弟乎,苟我今猶鼓吹割禮,則何為尚受排擯耶?夫然則十字架亦不當復被視為眼中釘矣。
12 嗟夫,彼以割禮為號召,而圖搖動爾之信心者,曷不進而自閹其身乎?
13 今兄弟等已蒙召而獲自由矣,惟勿以自由為名,而行其放縱恣肆之實;務望以仁愛之精神,而彼此互相服務也。
14 蓋全部律法,一言以蔽之,曰:「愛鄰如己。」【註一】
15 若不此之務,而彼此相噬相吞,其不同歸於盡也幾希。
16 吾故曰:爾等亟應努力於靈修,而不可縱情恣慾也。
17 蓋情慾長則靈心消,靈心長則情慾消;兩者相敵,致爾心有餘而力不足。
18 然爾如能順從聖神之靈感,則不復吟呻於律法之下矣。
19 夫情慾之事,亦顯而易見也:凡姦非汚濁、淫蕩奢侈、
20 拜偶像、行巫術、仇恨爭競、好勝忿怒、朋比釁隙、
21 迷惑異端、嫉妒殘殺、沉醉荒宴等類皆是。吾夙已言之,今復鄭重相告,凡行此等事者,必不得承受天主之國也。
22 若夫聖神之果,則為仁愛、神樂、安怡、忍耐、慈祥、良善、忠信、
23 溫恭、克己,凡此種種非律法所能制裁也。
24 凡屬於基督者,皆已將其肉體及一切情慾同釘於十字架。
25 吾人既恃聖神而生,亦應依聖神之默感而行,
26 不可復貪虛榮,以致互相鬥爭,互相妒忌矣。


附註

【註一】 肋未紀第十九章第十八節。及馬爾谷福音第二十二章第四十節。


注釋

  1. 能醱ㄈㄚ全飥ㄊㄨㄛ:使整個麵團發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