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cts/16

出自耶穌台灣
第十五章 新經全集宗徒大事錄
第十六章
第十七章


第十六章 葆樂傳道於斐立比

1 葆樂特鹿路司得,有門徒名諦茂德者,猶太信婦之子,而其父則希臘籍也。
2 路司得以哥念諸兄弟,交口[1]譽之。
3 葆樂欲攜之與俱,以是處猶太人咸知其父為希臘人,乃為之行割禮。
4 共歷諸邑,以耶路撒冷宗徒長老所立之教規,授諸信徒遵守之;
5 於是教會信心益堅,歸者日盛。
6 葆樂一行,以聖神禁其傳道於亞細亞,乃經弗呂家加拉大
7 及抵每西亞境,欲赴庇推尼,而耶穌之神靈又不之許,
8 遂越每西亞而抵特羅亞
9 葆樂夜得異象,見一馬其頓人立而請曰:「駕臨馬其頓,以助吾人!」
10 葆樂既見異象,乃知天主命吾儕傳福音於馬其頓,吾儕遂急圖一往。
11 特羅亞揚帆逕至撒摩特喇;次日經尼波利而抵斐立比
12 斐立比者,馬其頓之首邑,而羅馬之殖民地也,吾儕因作數日逗留。
13 禮日出城,赴河濱,以知是處有祈禱所也。【註一】至則諸婦會集,乃坐而為之講道;
14 推雅推喇呂底亞者,市布為業,夙敬天主,既聆大道,復啟迪其衷,命於葆樂所言,悉心領受。
15 呂底亞既率家人受洗,乃請曰:「爾如信吾誠意歸,則請駕止吾宅。」盛情難却,遂強留焉。
16 嗣復往祈禱所,有婢迎至,巫鬼憑之以行卜,為其主人獲利不貲;
17 葆樂後而呼曰:「是為至尊天主之僕,以拯救之道授爾眾。」
18 如是者多日;葆樂不勝其擾,乃顧為鬼曰:「吾奉耶穌基督之名,命汝即離其身!」鬼出,
19 蓄婢者見利源已絕,憤而執葆樂西拉,扭至市集總管。
20 鳴諸有司曰:「此本猶太人,擾及吾邑,強傳律法,為吾羅馬人所不宜受,不宜行者。」
21 於是眾人羣起而攻之;有司命褫衣笞之[2]
22 傷痕徧體,乃收之獄,諭獄吏嚴守之。
23 獄吏既受命,置之內監,加以桎梏。
24 午夜,葆樂西拉祈禱頌詩,讚美天主;羣囚側耳而聽。
25 忽地震甚劇,獄基撼動,監門頓啟,囚者鎖鍊自脫。
26 獄吏驚寤,驟睹獄門洞開,度諸犯已逸,拔刀圖自刎。
27 葆樂大呼曰:「吾儕咸在,爾勿自戕!」
28 獄吏攜火躍入,戰慄俯伏,
29 葆樂西拉出曰:「先生,吾當如何,始可望救?」曰:
30 「能信奉主耶穌,則爾舉家當蒙救恩。」
31 乃以道示之,及其家人,
32 當夜獄吏為二人濯傷,即率家人受洗;
33 且迎之於家,具餐以待,咸以奉信天主,神樂洋溢。
34 天既曙,有司遣隸[3]傳語,釋此二人。
35 獄吏告葆樂曰:「有司已命開釋,可平安而返矣。」
36 葆樂曰:「吾羅馬人也,未經審訊,即公然被笞,且下於獄。茲若輩乃欲私釋,有此理乎?請有司親來導我出獄。」
37 隸如言白有司,有司聞其為羅馬人,悚懼[4]
38 親詣謝罪,送之出,乞其離境。
39 二人既出獄,訪呂底亞,告慰同人而別。


附註

【註一】 「赴濱河、以知是處有祈禱所也。」呂譯新約云:『到了河邊、我們慣用作禱告的地方』文 Westminster Version, Revised Version, 文 Botte 譯本、與通俗拉丁譯本等俱作『以知是處有祈禱所也。』


注釋

  1. 交口:眾口同聲、齊聲。
  2. ㄔˇ衣笞之:脫去衣服而鞭打。
  3. 隸:下屬。
  4. ㄙㄨㄥˇ懼:驚恐害怕。